在职场生活中,工作8年公司突然不续约,很多人不知道自己其实是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当劳动合同到期时,要是公司提出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合同约定条件继续续约,而劳动者不同意,这种情况没有经济补偿;可除此之外,公司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需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了。
对于工作8年公司不续约的情况,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公司的工作时间来算的。工作每满一年,公司就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到一年,就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所以,工作了8年,公司通常要支付8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说的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员工工资比较高,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那经济补偿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来算,而且补偿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如果公司拒绝支付赔偿,劳动者也不用慌。可以先和公司好好沟通商量,争取和平解决。要是协商不成功,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让他们帮忙处理。还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