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是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不想和员工续签合同,就得给员工经济补偿,而且这笔补偿得在员工离职时一次性结清。
比如说,员工在公司干了几年,公司就按照一定标准给钱。具体的补偿标准是,员工在公司每工作满一年,公司就给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到一年,就按照一年来算,给一个月工资;要是工作时间不到六个月,那就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其实就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快要结束前这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 如果公司耍赖,在员工离职的时候就是不肯结清经济补偿金。员工先可以和公司商量商量,看看能不能把这事解决了。要是商量不成,也别慌,员工有其他办法。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让他们来管管。劳动监察部门会要求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把钱给员工。要是公司过了时间还不给,劳动监察部门就会责令公司多给员工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是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
另外,员工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公司。现在劳动维权的途径越来越完善,未来肯定会有更多创新的手段和机制,让员工能更顺利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企业也会在更加规范的环境中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