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仲裁期间,公司是能够提出反请求的。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被申请仲裁的公司在答辩阶段,有权利提交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在收到公司的反申请后,要在五天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且把结果告知公司。要是决定受理,仲裁委员会可以把反申请和原本的仲裁申请合并起来处理。
2、公司提出反请求得符合一些条件。反请求所涉及的争议,得和仲裁申请人的争议源于同一段劳动关系,而且和申请人的请求有直接关联。另外,反请求要在仲裁机构规定的答辩期内提出来,通常是公司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的一段时间内,并且要以书面形式提交,在里面写清楚反请求的事项、理由以及证据等。
3、公司提出反请求之后,原来的仲裁申请人对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反申请有答辩的权利。仲裁庭会依照法定程序对反请求进行审理,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