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要是员工提出被迫离职,并且用人单位存在法定的错误情况,员工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去争取经济补偿,而不是“+1赔偿”。这里的“+1”一般说的是通知金,它适用于特定的无过失辞退情况,被迫离职通常和这个没关系。
2. 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单位就要给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到一年,就按一年算;工作不满六个月,单位要给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结束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 如果用人单位不肯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可以采取这些办法维权。可以先和单位商量,让他们支付经济补偿。要是商量不行,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他们责令单位在一定时间内支付。也能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