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级工伤护理费的支付月数不是一成不变的,得结合实际情况来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照顾的,这个护理的事儿就由职工所在单位负责。
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的支付时间和停工留薪期是同步的,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不过要是职工的伤情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之后,是可以适当延长的,但延长的时间也不能超过12个月。
要是职工评定了伤残等级,并且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那就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里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了。护理费按照生活不能自理的不同程度分了三个档次来支付。如果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能拿到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能拿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能拿30%。而且这个支付的时间没有明确的限制,通常就是按月给,一直给到工伤职工不再符合领护理费的条件为止。
对于伤者来说,要确定九级工伤护理费的支付月数,最关键的就是参考医疗机构给出的意见,还有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再看看自己身体实际的恢复情况。要是遇到单位不按规定支付护理费,或者对护理费支付有疑问的情况,可以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