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要是因为员工考核不通过而裁员,得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还得给员工相应的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位以考核不通过为理由辞退员工时,得证明这个考核制度是合法合理的。简单来说,这个制度得是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出来的,还得让员工都知道,而且考核的标准要明确合理。
2、要是单位能证明考核和辞退是合法的,那就得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多给员工一个月工资,之后才能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得根据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给经济补偿。补偿的标准是,员工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要是员工月工资比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那经济补偿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来算,而且补偿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3、要是单位没办法证明考核和辞退是合法的,那这种辞退行为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员工赔偿金。
从法律行业发展的前瞻性来看,随着劳动者权益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未来用人单位在以考核不通过进行裁员时,必定要更加注重考核制度的合规性和合理性,不然面临法律纠纷的风险会大大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