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场上,劳动合同期还没满就被辞退的情况时有发生,赔偿问题常有纠纷。下面就说说不同情形下的赔偿规则。
如果员工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这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公司合法辞退员工,这时公司不用支付赔偿。
如果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辞退员工,例如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公司就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额外付一个月工资当作代通知金,同时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长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每工作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工作超过六个月不到一年,按一年算;不到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若公司违法辞退员工,也就是辞退情形不符合法律规定,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比如员工工作了三年,正常经济补偿是三个月工资,违法辞退时公司就得给六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还有奖金、津贴等货币性收入都包含在内。要是遇到类似纠纷,可对照这些规定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