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因工作不胜任被解除合同有没有赔偿,得看具体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劳动者确实不能胜任工作,单位先给做了培训,或者调整了工作岗位,之后劳动者还是没法胜任这份工作,那单位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多给一个月工资,就可以解除合同。而且,单位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要是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补偿。
不过,有些单位比较任性,就说员工工作不胜任,也不给培训,也不调整岗位,直接就把员工辞退了,这可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了。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不用怕,可以要求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赔偿金。
简单来讲,要是单位能拿出证据,证明给员工培训过、调过岗,员工还是干不好工作,并且按照正规流程解除合同,那就只给经济补偿。要是单位没按正规流程来,那就得给赔偿金。所以员工遇到这种事儿,要留意单位的处理流程,要是不合法,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