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评估未通过开除员工,员工该如何维权?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要判断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如果公司的评估标准在规章制度里有明确合理的规定,且规章制度是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员工公示过的,同时公司能证明员工确实不符合评估标准,那么公司以员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合同,得先对员工培训或调岗。若员工还是不胜任,公司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就可解除合同,不用支付赔偿金,但要给经济补偿,补偿按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算。
要是公司评估标准不合理、不明确,规章制度没经过合法程序制定或未公示,或者没对员工培训调岗就直接解除合同,那就属于违法解除。这时员工有两个办法,一是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二是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员工遇到这种情况,可先和公司协商。要是协商不成,能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行,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