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遇到以下几种情况,用人单位想要辞退员工,得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或者多给员工发一个月工资,才能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 员工生病了或者不是因为工作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结束后,既干不了原来的工作,调岗后新工作也干不了。这是因为员工身体方面的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工作。
2. 员工没办法胜任当前工作,单位给安排了培训或者调整了工作岗位后,还是不能胜任。这就需要单位拿出证据,证明员工确实干不好工作,而且单位已经尽到了培训或者调岗的责任。
3. 当初签劳动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出现了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单位和员工商量变更合同内容,也没达成一致。像企业搬迁、被其他公司兼并等,都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要是用人单位用这种方式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规定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具体补偿就是员工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单位就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