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为公司不给加班费而离职,一般能拿到相应赔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是单位没有及时、足额付给员工劳动报酬,员工就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单位要给员工经济补偿。加班费也属于劳动报酬,公司不给加班费,就等同于没及时足额支付报酬。
经济补偿得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来算。干满一年,单位就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员工想拿到赔偿,得注意收集证据。像加班的考勤记录、加班申请单、工资条这些,都能证明自己加过班,而公司没给加班费。拿到证据后,可以先跟公司商量解决。要是商量不下来,就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用这些办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员工遇到公司不给加班费这种情况,别怕,用法律武器就能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