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续签这件事,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管着的。在续签的时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得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这就好比两个人商量事儿,得你情我愿,不能一方强迫另一方。
当劳动合同到期了,双方可以坐下来好好商量要不要续签。要是用人单位维持原来的条件,甚至提高了条件和劳动者续签,劳动者却不愿意,那用人单位就不用给劳动者经济补偿。但要是用人单位降低了条件,劳动者拒绝续签,或者用人单位直接不续签,那就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的标准就是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的工资。
要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已经连续签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且劳动者没有严重违反规定等法定情况,那再续签的时候,除非劳动者自己提出要签固定期限合同,不然就应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外,如果劳动者在这个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用人单位刚开始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时候,劳动者就已经连续工作满十年,而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签、订立合同,只要不是劳动者主动要求,也应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续签合同得抓紧时间办理。要是用人单位从合同期满第二天开始,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都没和劳动者续签合同,就得每个月给劳动者双倍工资。要是满一年还没签,那就相当于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了。
给大家的建议是,劳动者要多留意合同到期时间,主动和用人单位沟通续签事宜。用人单位也得重视续签问题,按照法律规定操作,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