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按了手印等于签了字,协议已成立,单方反悔不能解除约束;想推翻只有主张撤销或主张无效两条路。
一、指印的效力。依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采用合同书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只按手印、未签字,不影响协议成立。
二、可撤销的四种情形。①重大误解,自知道之日起九十日内提出;②受欺诈;③受胁迫,自胁迫终止起一年内;④显失公平。依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自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不行使即消灭,且自协议成立满五年一律消灭。
三、无效情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自始无效,不受上述期限限制。
四、反悔的代价。不属上述情形而拒不履行的构成违约,对方可要求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约定违约金的按约定承担。
需要补的事实:协议性质、反悔的具体理由、签订距今多久,这三点决定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