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想要进行经济性裁员,可不是想裁就裁的,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来,满足法定情形和程序条件才行,不然要担法律风险。
法定情形有这几种,第一是企业按破产法规定重整;第二是生产经营遇到严重困难;第三是企业转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变更劳动合同后还是得裁人;第四是订立劳动合同时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变了,合同没法继续履行。
程序上也有要求,公司得提前三十天跟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听他们的意见,然后把裁减人员方案报给劳动行政部门。裁员的时候,要优先留用和单位签了较长期限固定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人,还有那些家里没别的人工作,要养老人或者孩子的员工。而且裁员后六个月内要是再招人,得通知之前被裁的人,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他们。
要是企业不按这些规定来,就可能被认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得给劳动者赔偿金。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务必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