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场中,有些用人单位不按规矩办事,既不跟员工签书面劳动合同,还随意辞退员工,这其实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涉及到两方面的补偿。
先说没签合同的补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用人单位从开始用工那天起,超过一个月但不到一年都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合同,那每个月就得给劳动者双倍工资。这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和员工签订合同,保障员工权益。
再说说违法辞退的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就把员工辞退,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劳动者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根据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给大家举个例子。假如有员工工作了一年零三个月,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没签合同这一块,可以要求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也就是55000元;违法辞退的赔偿金是3个月工资,即15000元。
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就收集好能证明自己工作情况的证据,比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