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上班途中自己跌倒,多数时候单位不用担责赔偿。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职工上下班途中,如果是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才能认定为工伤。自己不小心跌倒,明显不符合这些情况,所以不能认定工伤,单位也就不用承担工伤赔偿的事儿了。
但要是单位有过错,情况就不同了。比如单位提供的通勤车有安全问题,像刹车不灵、座椅松动等,或者要求职工在危险的环境里通勤,像道路结冰却不做防滑处理还让职工通行,导致职工跌倒受伤,这时单位可能就得担责赔偿了,这依据的是侵权责任的有关规定。通俗讲,就是因为单位的错让职工受了伤,单位就得付出代价。
职工因为跌倒受伤要去治疗,在医疗期内,单位得按规定给职工发病假工资,而且不能随便辞退职工。病假工资有个最低标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这就保障了职工在受伤治疗期间,生活上不至于太困难。所以,不管是职工还是单位,都要了解这些法律规定,遇到问题才知道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