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要是拒绝给员工“N + 1”补偿,员工有不少法子来维权。
这里说的“N + 1”补偿,就是公司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得按照员工工作的年头给经济补偿,再另外多给一个月工资。要是公司不给,员工可以先和公司谈谈。和公司摆事实讲道理,说说法律上公司该给这笔补偿的依据,让公司把钱付了。谈的时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这些证据可得留好。
要是和公司商量没用,员工能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能监督检查公司有没有遵守劳动法规,会让公司把情况说清楚并且处理这件事。去投诉要准备好证明自己和公司有劳动关系、工资多少,还有公司是怎么和自己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这些都能用上。
员工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得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一年之内交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拿出来的证据进行审理,然后做出裁决。要是员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在规定时间内可以去法院起诉,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