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续签时,要是新合同和原合同不一样,该这么处理。
要是单位给出的续签合同条件比原来差,像工资降低、工作环境变差等,这属于降低劳动条件,劳动者完全有权利拒绝续签。一旦劳动者拒绝,劳动合同到期就终止。不过,这时候单位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简单来说,劳动者在单位干满一年,单位就要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偿。比如工作3年,就给3个月工资。
要是续签合同条件对劳动者更好,像工资涨了、福利变多了,那就说明单位和劳动者在变更合同这事上达成了一致,双方直接签订新合同就行。
不管合同变更对劳动者是好是坏,单位都得遵循平等自愿、商量着来的原则和劳动者沟通。要是单位自作主张改合同,没和劳动者商量,劳动者可以先和单位说,要求恢复原来的合同条款。要是商量不拢,劳动者有两个办法:一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他们责令单位改正;二是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申请仲裁时,得准备一些证据,像原来的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这些能证明合同确实变了,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有了这些证据,维权更有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