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性质为民事协议,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劳务合作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范畴。
个人实际受单位规章制度约束,接受单位考勤管理、工作任务安排的,本质属于劳动关系。
可提交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工作沟通记录,佐证事实劳动关系。
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需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单位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入职不满一个月,处于法定签约期限内,不满足二倍工资索赔条件,可直接要求单位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需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
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可向社保经办机构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补缴。
社保经办机构可依法向逾期未缴的单位加收滞纳金。
直接与单位协商,要求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
协商不成,携带事实劳动关系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社保欠缴问题。
也可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请求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拿到生效仲裁裁决后,可持裁决文书要求单位完成社保补缴。
所有与工作相关的书面、电子记录均需留存,作为维权核心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