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梳理自身是否具备主张该笔薪资差额的资格。现行劳动相关法律条文明确,企业雇佣员工的时间满一个月还没到一整年的区间内,没和员工签下书面劳动协议的,才需要额外给员工发放对应月份的差额薪资。大家要明确,日常按月领到的正常劳动报酬已经算在原本的一倍基数里,能额外主张的只是差额部分,这笔权益的主张时间有严格的一年期限限制,不会从入职满一个月的节点统一起算,而是要每个月单独核算对应的时效区间。
2、着手整理能支撑诉求的各类证明材料。要先把能直接证明你和这家企业存在实际雇佣关系的材料整理齐全,包含日常工资到账的流水记录、社保账户里显示的单位缴纳明细、带企业标识的工作出入凭证、日常上下班的打卡留痕记录、当初入职时填写的企业招聘备案表单,甚至是共同共事的其他同事出具的事实说明,这些材料能交叉印证你的实际入职时间,以及这段雇佣周期内企业始终没有和你签订书面协议的客观事实。
3、优先选择和企业人事或负责人直接沟通协商,主动提出对应月份的差额薪资支付诉求。如果双方沟通后没能达成一致意见,就直接向你实际提供劳动的办公地点,或是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地址对应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提交申请。这里要再次留意一年的时间限制,这个时效的起算节点,是你明确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当日,或是按照常人认知理应知晓权益受损的当日开始计算。
4、要是收到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文书之后,对裁决结果持有异议,你可以在拿到文书的当天开始算十五天内,向对应管辖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申请。行业内近年这类争议的判定逻辑也在逐步细化调整,要是有证据能证明是员工本人刻意拖着不肯签订书面劳动协议,企业方大概率不需要承担这笔差额的支付责任,所有诉求的最终判定都会结合双方实际提交的完整事实材料来得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