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经济补偿金的核心标准,按现行劳动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计算基数按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劳动者的平均工资确定。工资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不局限于基本工资。劳动者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计算基数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确定。
计算年限以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为依据。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的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包含几类法定情形。用人单位提出的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的情形。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情形。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涉及具体劳动纠纷的,需结合实际案件细节,逐一核对对应法条的适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