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被公司裁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最关心的就是自己能拿到多少经济补偿,这里就把劳动合同法里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规则拆成普通人能直接算明白的标准。
你在这家单位每工作满一整年,就能拿到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这个用来算钱的月工资,指的是你离开公司之前十二个月里,实际应该拿到的全部收入的平均值。别误会这不是你扣完社保个税的到手工资,它是没做任何扣除的应得收入,不仅包含基础的计时或计件工资,平时拿到手的奖金、各类津贴补贴,所有公司发的货币性收入全部都要算进去。要是你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比当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还低,就直接按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作为计算基数。
至于工作年限的折算,也不用死卡整年的节点。如果在这家单位干了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直接按一整年算,就能拿一个月的补偿。要是工作时间还不满六个月,就只需要按半个月工资的标准发补偿。
要是你的收入特别高,也有对应的封顶规则。如果你的月平均工资,已经超过了单位所在的直辖市、设区的市政府公布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补偿的计算基数就直接按这个三倍的数额封顶,而且对应的补偿年限最多也不能超过十二年,哪怕你在这家单位干了十五年,最终能拿到的也只有十二个月对应的三倍基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