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用人单位无故辞退、欠薪这类常见劳动纠纷,不用乱算索赔金额,现行法定赔偿补偿标准有明确边界。
被单位没有任何合法依据单方辞退或强制终止劳动关系,能拿到的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金额为经济补偿的两倍,不会和经济补偿重复发放。
经济补偿的计算和工作时长挂钩,每干满一整年对应一个月工资,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整年算,不满六个月折算半个月工资。工资基数取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应发收入,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都要算在内,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就按最低标准算,要是收入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基数直接按三倍封顶,对应的补偿年限最多算十二年,直接套入工作年限乘对应基数再乘二,就是最终赔偿金数额。
还有几类容易被忽略的特定额外赔偿也有明确规则,入职满一个月不满一年单位没签书面合同,最多能主张十一个月的二倍工资,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却拒不签署,从应当订立的当月起每月都要支付二倍工资。超出法定试用期的已履行时段,单位要按转正后的月工资标准支付赔偿。欠薪或该付经济补偿却拖着不给,经劳动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逾期未付,单位要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百区间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