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工作满半年被辞退,很多人第一反应是要找单位要补偿,但实际能不能拿,拿多少,得先看单位辞退你的行为是不是站得住理。要是你本身在履职期间出现严重违反单位公示过的合规制度,或是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类明确的过失情形,单位走合法流程办理解聘的话,不用给你额外支付经济补偿金。
要是你本身没有任何过错,只是因为医疗期满后没法再从事原先的岗位,单位调岗之后你还是没法适配,或是经过培训调整岗位后依然不能胜任对应工作,单位走正规的无过失性辞退流程,就得按你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长算经济补偿,满半年直接按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发放。要是单位当天通知你当天就走,没提前三十天给你发书面的告知材料,还得多额外给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弥补你临时找工作的空窗损失。
要是单位压根没拿得出手的正当理由,单方面直接拍板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实打实的违法辞退,得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你付赔偿金,折算下来就是两个月的工资。
这里用来核算补偿基数的月工资,不是你拿到手的实发数,是你离职前十二个月全部应得收入的平均值,包含计时工资、各类奖金、津贴补贴所有货币性劳动收入。要是你这段时间的平均收入,已经超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核算的时候就直接按三倍的数额封顶计算。你留存好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辞退的书面通知这些材料,一旦和单位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提交材料主张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