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被单位无故辞退的员工,第一反应都会想到能不能要双倍赔偿,但这里说的双倍赔偿,特指劳动合同法里规定的、按照经济补偿标准两倍计算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不是日常大家理解的所有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得满足几个实打实的法定条件才能主张。
首先你和单位之间得是正规的合法劳动关系。那种没走用工手续的临时劳务雇佣,或者已经领养老金的退休返聘人员,和单位签的是劳务协议,不在这个规则的适用范围内。
然后单位得确实踩了法律红线,做了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常见的情况比如没任何正当理由直接把你开了,辞退的时候根本不符合劳动合同法里写的过失性辞退、无过失性辞退或者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甚至走流程都不合规,比如开你之前根本没按规定通知工会,还有劳动合同本来到期了,但你正处在医疗期、孕期这类法定要自动续延的阶段,单位却强行直接终止合同,这些都算违法情形。
你这边也不能是主动提的离职,也没有明确同意过和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要是你当初是自己主动因个人原因交了辞职信,或者和单位好说好商量谈妥了解除条件,再回头要这个双倍赔偿肯定不会被支持。
最后你没要求继续回去上班,或者就算你想回去,这份劳动合同因为客观原因已经没法继续履行了。真符合条件的话,赔偿计算是按你在这个单位的工作年限来,每干满一年就给两个月的工资,工作不满半年的按一个月工资算,满半年但不满一年的按两个月工资算,月工资的基数是你被解除劳动关系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不是扣完社保个税之后的到手工资。要是你手里有具体的辞退争议细节,可以补充清楚再做进一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