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在职场里可能碰到过这种情况,HR或者部门主管当面跟你说你明天不用来了,没有任何纸质文件,转头公司就不认账,说你是自己旷工离岗。这种口头辞退的方式,从法律层面来说,基本是不具备正式法律效力的,公司想要合法解除和你的劳动合同,必须出具正式的书面证明才行。
哪怕你这边能拿出证据证明公司确实口头说过辞退你,只要公司拿不出对应的合法辞退依据,比如你严重违反公司合法规章制度这类实锤证据,那这种口头辞退行为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法律本身对解除通知的送达形式有明确要求,必须用书面方式直接交到员工本人手上,口头传递的通知本身就不符合法定的程序要求。
按照现行劳动法律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和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当场,就应该出具对应的书面证明,只靠口头一句话打发员工走,完全不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你完全不用默认接受这个安排。
碰到这种事千万别脑子一热就主动提交离职申请,就照常去单位上下班,正常打卡留存好完整的考勤记录,同时正式向公司提出要求,让对方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解除通知。要是公司一直拖着不肯出具,你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整理好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向公司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对应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