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额,需结合实际解除事由,对照法定标准核算。
员工存在严重违纪、失职舞弊等法定过错情形,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或公司因裁员、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非员工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工作满6个月不满1年的,按1个月工资标准计算。工作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为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包含奖金、津贴等收入,该金额不得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补偿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照前述经济补偿金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与经济补偿金不得重复计发。
双方就补偿金额存在合法有效书面约定,且约定标准不低于法定标准的,可按照约定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