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正式进入倒闭清算的流程,必须按法律要求给员工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不能随便找理由拖欠或者克扣。
计算这笔补偿金的核心依据是你在这家公司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干满一整年,公司就要多给你发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要是你在岗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整年,也直接按一整年的标准算,要是在岗时间连六个月都不到,公司只要额外给你发半个月的工资就符合要求。
这里要特别注意,很多公司会故意按你的基本工资算补偿月工资,这其实是不符合规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明确要求,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得按你实际应得的全额收入算,不管是计时赚的固定工资、多劳多得的计件工资,还是平时拿到手的奖金、岗位津贴、各类补贴,所有属于货币性的收入都得算进去。
要是你在公司关门之前的十二个月里,平均月收入比当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还低,那就直接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基数。你要是在这家公司干满的时间还不到十二个月,就按你实际工作的月份数来算平均工资就可以。
这笔补偿金实打实和你的连续工龄绑定,你在岗的时间越长,能拿到的补偿总额自然也就越高,大家核算的时候可以对着自己的工资流水一笔笔核对,别稀里糊涂接受公司少算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