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劳动者误以为没签书面劳动合同,就能随时拍屁股走人的想法不符合现行劳动法律规定。未签书面合同不属于劳动者可以无需任何手续直接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事由,具体离职规则要结合用工实际情况对应适用。
如果用人单位确实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列明的违法情形,包括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拖欠克扣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等,劳动者可以直接通知单位解除关系,通知送达单位那一刻就生效,不需要提前打招呼,交接完手头工作就能直接离开。
要是单位没有上述这些严重违法的情况,哪怕双方没签书面合同,劳动者也要按规定履行提前告知义务,正式用工阶段提前三十天提交书面离职通知,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告知单位,时间到了就可以正常离职,不需要额外征得单位批准。
双方也可以随时协商一致,按照谈妥的时间安排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另外要注意,要是单位从实际用工那天起超过一个月还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就需要向劳动者按月支付二倍工资,劳动者离职的时候可以一并提出主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