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遇到过公司终止和第三方的合作,自己突然没了岗位的情况,从劳动合同法的判定标准来看,这种合作关系的整体变动,已经属于当初双方签劳动合同时,都没有预想到的客观情况出现重大改变,原先约定的工作条件已经完全没法落地执行。
公司不能直接就打发员工走,得先坐下来和员工谈新的履行方案,比如调整到适配的其他岗位,或者结合新的岗位情况协商匹配的薪酬标准,双方得把新的工作内容谈拢,要是几轮沟通下来始终没法达成一致,公司可以提前三十天写好书面通知给到员工本人,也可以直接多给员工发一个月的正常出勤工资当作代通知金,之后才能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
走完合法流程解除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公司必须给员工发放对应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直接按员工在这家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核算,每干满一整年就多给一个月的正常月工资作为补偿,干满六个整月以上哪怕还差几天满一年,也直接按一整年的标准算,工作时长不足六个月的部分,直接按半个月的月工资额度发放补偿。
要是公司跳过所有协商和法定流程直接通知员工走人,这就属于实打实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完全可以要求单位接着履行原先的劳动合同,也可以直接主张对方按照法定标准的两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大家提交离职申请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填写离职原因,不要随便写个人原因主动离职,这种情况下后续很难领到对应的各类补偿。协商补偿的过程里可以留存好所有沟通记录,协商不通就直接带着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去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或者走劳动仲裁的正式程序主张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