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劳动者被公司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最关心的就是自己能拿到多少补偿,很多人对着零散的规定算不清具体数额,这里把实操的计算标准拆解开来讲,普通人也能直接对着自己的情况算出大概的金额。
首先看你在这家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干满一整年,就能领到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要是在职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整年,也直接按一整年算,补一个月工资。要是在职时间连六个月都没到,就只能领到半个月工资的补偿。这里提到的月工资,不是你当月的基本工资,而是劳动合同正式解除或者终止之前,你过去十二个月里拿到手的所有收入的平均数值。
如果公司是没有任何合法依据就单方面把你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那能拿到的就不是普通的经济补偿,而是按前面说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来支付的赔偿金。
还有个容易被忽略的限制规则,要是你过去十二个月的平均月工资,已经超过了公司所在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政府公布的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就直接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来定,不会按你实际的高工资算,而且计算年限最高也不能超过十二年,哪怕你实际在这家公司干了十五年,也最多只能按十二个月的补偿标准来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