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后,可能会遇到仲裁迟迟没有结果的情况,这种时候不用一直耗在等待上,直接就原来的劳动争议事项向法院起诉就可以,也不用被死板的固定起诉期限绑住手脚。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仲裁委收到你提交的仲裁申请之后,五天内就要完成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要发通知告知你已经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必须书面给你发不予受理的通知,同时说清拒绝受理的理由。
要是碰到仲裁委既不受理,收了材料之后迟迟不给任何决定的情况,你完全可以跳过没有进展的仲裁环节,直接带着争议本身去法院立案起诉。
就算仲裁委已经给你发了受理通知,正式启动了审理流程,只要没在法律规定的时限里走完程序给出裁决,你同样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权。
这里有个很容易踩坑的点要特意提醒你,你要起诉的是原本你想要解决的劳动争议纠纷,不能去告仲裁委拖延办案的行为,这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你去法院立案的时候,记得带上之前仲裁委给你的受理通知书,或者其他能证明你已经走完仲裁前置流程、对方超期没出裁决的材料,立案的流程会顺畅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