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劳动者遇到公司破产的情况,第一反应是怕自己干了好几年的血汗钱打了水漂,其实现有法律体系已经给普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划出了专属的保护圈。你在公司工作期间被拖欠的工资,因公受伤拿到的医疗补助伤残补助,家里亲属对应的抚恤费用,还有本该划进你个人社保账户的养老医保费用,还有按规定该拿的经济补偿金,这些都属于法律明确划定的职工优先债权,不用和普通供货商这类债主挤着最后分钱。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首先要把处理破产本身花掉的必要开销,还有为了让剩余资产升值给全体债主谋福利产生的公共开销先结清,剩下的钱第一波就要全用来给劳动者兑现前面说的各类职工债权。钱要先保障到劳动者手里,之后才轮到欠缴的其他社保费用和税款,最后剩下的部分才能分给普通债主。要是轮到某一类分配的时候剩余资产不够覆盖所有人的对应债权,就按大家各自的债权占这个总份额的比例来分钱。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完全跟着你在这家单位的实际工作时长走,每干满一整年就能领到相当于你一个月正常收入的补偿,工作时间满六个月但不满一整年的直接按一整年算,工作时长连六个月都不到的,就可以领到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补偿。这里算补偿基数的月工资,是你和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最近十二个月拿到手的全部收入的平均值,不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算。
要是公司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管,平时拿着高薪却没好好履职,故意掏空公司或者乱投资导致公司走到破产地步,这些人要承担对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你只要带着自己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这些能证明劳动关系和欠薪情况的材料,找破产案件里指定的管理人申报对应债权,就能顺理成章参与后续的破产财产分配,不用额外走复杂的仲裁前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