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单位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按两类不同主体分别执行。
对应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相关规则。
此类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规则。
辞退补偿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地方人事相关规定执行。
出现无正当理由辞退、考核不合格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合格等法定情形,按在职实际工龄发放辞退费。
发放标准为每工作满1年发放1个月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包含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发放时长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遭遇违法辞退时,当事人可申请复核、提起人事仲裁。
可主张撤销辞退决定,或按前述标准申请加倍赔偿。
对应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则。
此类人员权益保障规则与普通企业员工一致,执行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
合法辞退情形包括双方协商一致、员工无过错但单位开展经济性裁员等。
按工作年限乘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核算经济补偿。
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0.5个月工资。
违法辞退指无正当理由辞退、未履行法定辞退程序等情形。
按前述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员工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单位辞退的,单位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员工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标准封顶核算,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