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想要拿到N加1补偿,首先要先明确它的适用场景,不是所有离职情况都能拿到这笔钱。只有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在员工本身没有过错的前提下解除劳动关系,才符合N加1的申领条件。员工自己主动提出离职,或是因为员工存在严重违规营私舞弊等问题被单位依规解除合同,都不能主张N加1的补偿。
N对应的是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长划定。每工作满一整年就发放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工作时间满六个月但不满一年的部分按整年算,不满六个月的发放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补偿。这里用来核算的月工资,要按劳动关系解除前十二个月员工的平均应发工资核算,包含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所有货币性收入。如果员工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已经超出单位所在地官方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就直接按三倍封顶核算,最长计算年限不超过十二年。
加1对应的是代通知金,这笔钱的发放标准是员工离职前上一个月的全额工资。单位如果提前三十天用书面形式正式告知员工离职安排,就不需要额外支付这笔代通知金。所有核算规则都对应现行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的明确条款。如果对具体核算细节存在疑问,可以结合自身实际用工情况进一步核对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