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合同与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的根本区别是贷款人的身份不同。后者的贷款人是经依法批准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前者的贷款人是自然人、非金融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理论上,广义的民间借款合同包括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银行向民间借款合同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借款合同,非金融机构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借款合同。我国立法对民间借贷还持比较慎重的态度。从我国现行立法和司法实践来看,还没有对所有民间借款合同关系予以全面承认和保护,主要是对非金融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没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