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劳动者遇到劳动关系变动时,常会疑惑自己能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结合劳动合同法的实际规则,对应的适用场景其实可以拆解成几个大家日常大概率会碰到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单位本身有明显违法违规的过错,你主动提出离职也能要到补偿。比如单位没按合同给你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拖了好几个月工资不发,或者入职大半年都没给你缴社保,这些情况你哪怕自己提解除合同,也有权主张经济补偿金,不用等着单位主动开你。
接下来是单位先开口提的协商离职,两边最后谈好了一致签字解除合同,这种情况单位也得付你经济补偿。别搞错前提,要是你自己主动先提的离职,就算最后协商一致走的流程,一般也拿不到这笔钱。
还有大家常说的无过失性辞退,就是你本身没犯什么工作上的严重错误,但因为客观情况没法继续履行合同。比如你生病休养完之后,原来的岗位你干不动,单位给你调了别的岗你还是没法胜任,或者你培训完之后还是达不到岗位要求,再不然公司搬迁到别的城市,当初签合同的基础条件直接变了,两边谈岗谈不拢,单位要么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你走,要么多给你一个月工资让你立刻交接走人,这些情况解除合同都得附带支付经济补偿。
最后是碰到单位经营层面的变动,比如公司走破产重整流程要大规模裁员,或者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单位没按原来的待遇甚至降薪来跟你续约,你不同意走人的,还有单位直接破产被吊销执照、关停撤销提前解散的,这些情况单位都必须给你结清对应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