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启动批量人员裁减的合规流程时,必须对照对应法定情形筛选优先保留的人员范围,这类人员覆盖三类群体,一类是和企业签了长期固定期限用工合同的员工,一类是签了没有约定明确终止时间的用工合同的员工,还有一类是家里没人赚钱,全靠自己供养老人或者未成年孩子的员工。
2、现实中不少在同一家企业共事的夫妻双方同时碰到裁员的情况,目前没有专门的法条给这类情况设定单独的补偿规则,但这类双职工家庭可以直接套用前面提到的优先留用规则,向企业提出留任申请。
3、要是员工本身符合优先留用的条件,企业却故意忽略直接把人裁掉,或者最终确实不符合留用要求但企业没走完法定的优先筛选流程就直接裁员,员工可以直接向企业索要违规解雇的赔偿,这个赔偿的额度是常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
4、常规的经济补偿计算方式完全绑定员工在这家企业的实际工作时长,每干满一整年就能领到相当于一个月正常收入的补偿,干满半年以上但不满一年的部分直接按一整年算,工作时长不满半年的,能领到相当于半个月收入的补偿。这里用来折算的月收入基数,是员工离开企业前往前推十二个月的所有实际收入的平均数值。
5、要是员工和企业坐下来谈拢了,双方都同意主动结束用工关系,企业也得照着前面说的标准给员工发对应额度的经济补偿。
6、所有碰到这类情况的员工,平时就要注意留存好手里的用工合同、每个月的收入明细凭证,要是企业没按照法律要求足额发放相关补偿,就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监督部门提交诉求,或者走劳动争议仲裁的正规程序主张自身权益。
从行业长期运行的角度看,后续企业的裁员合规体系必然会朝着更细化的方向延伸,不少已经走在前面的合规性较强的企业,现在已经主动把双职工家庭这类特殊群体的留任预案纳入了内部的经济性裁员操作手册里,完全不需要等法条做出明确的细化规定就能主动规避相关的用工争议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