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劳动者没签书面劳动合同,遇到纠纷去维权时,最先卡住的问题往往是不知道该找哪个地区的仲裁委或者法院。
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通用规则,不管有没有书面合同,都是优先走法定管辖的路子,你可以选择实际干活的地点,也就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公司的注册登记地址对应的劳动仲裁委提交申请。要是仲裁之后还需要去法院起诉,也是找这两个地点对应的基层人民法院就可以。
很多人会担心手里没有劳动合同,没法证明自己的实际工作地点,其实完全不用慌。你只要拿出工资的转账记录、社保的缴费明细、印有公司名字的工作证,平时的打卡考勤截图,甚至是和同事对接工作的聊天记录,都可以作为凭证,用来佐证你实际的工作地点也就是劳动合同履行地。
要是你和公司两边,同时向不同地点的仲裁机构或者法院提交了申请,那最终会由你实际干活的地点对应的机构优先受理处理。这一点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里都有明确规定的,本质上也是偏向于给维权的劳动者减少奔波成本,不用特地跑到公司的外地注册地去处理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