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没有任何公开的官方文件说明明年的员工解雇赔偿规则会出现调整,相关处理依据还是沿用劳动合同法里的现行框架,日常实操里可以对应三类不同场景来落地执行。
1、员工本身存在法定过错的解雇场景,单位不用支付任何补偿。如果员工出现严重违反单位公示过的规章制度,或是在履职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当利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还有被司法机关判定承担刑事责任这类情况,单位走合法流程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不需要额外支付经济相关的补偿或赔偿。
2、员工没有任何过错的前提下单位依法解雇,或是单位走合规流程开展经济性裁员,这类场景下单位要支付对应经济补偿。具体计算规则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长,每干满一整年就多给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工作时间满六个月但不满一整年的部分直接按一整年算,工作时长不满六个月的部分只需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这里用到的月工资基数,是按照双方劳动关系正式解除前十二个月,员工拿到手的全部应发收入的平均值核算,里面要把日常发放的奖金、各类津贴补贴等所有以货币形式发放的收入全部算进去。要是员工这段时间的月均收入超过工作地所在行政区上一年度全部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三倍,补偿基数就直接按三倍的数值封顶核算,对应的补偿年限最高也只能算十二年。
3、单位没有任何合法支撑的理由就单方面解雇员工,这类属于明显的违规解除行为,单位要支付相当于两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这类赔偿金和前面提到的常规经济补偿不能同时主张适用。
目前这套规则是法律划定的最低保障标准,如果部分地区有更细化的特殊执行口径,或是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里约定了比法定标准更高的补偿方案,实际执行的时候直接按照更有利于劳动者的条款落地即可。站在法律服务行业的长期发展视角看,后续这类涉及劳资权益的规则大概率会朝着更透明、更兼顾双方合理诉求的方向细化,相关从业者也需要持续跟进各地实操口径的细微变化,给供需双方都提供更贴合实际需求的合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