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容易混淆工伤待遇和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甚至以为存在“工伤双倍工资”的合并说法,实际上这是两类完全独立的劳动法律责任,适用场景和计算规则没有任何重叠,不能混为一谈。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对应的是劳动合同法里的明确规则。只要公司从你入职那天起,超过一个月还不满一年,没和你签书面劳动合同,就要从第二个月开始给你发两倍的工资。如果公司该和你签无固定期限的长期合同却不肯签,从本该签的那天起也要按月付双倍工资。这里的计算基数,是你正常上班时间的应得工资,不算加班收入和各类福利补贴,最多能领11个月,而且要注意,这项权益的仲裁时效只有1年,超期再去主张很可能得不到支持。
而工伤相关的待遇里,完全没有双倍工资的规则,全部都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执行。你能拿到的赔偿涵盖工伤治疗的全部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养伤的停工留薪期里,原有的工资福利一分不少,由公司按月足额发放。如果评上伤残等级,还能领到对应月份数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比如十级伤残就能领7个月的本人工资,后续你要是从单位离职,还能按当地的标准领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要是公司没给你缴纳工伤保险,导致你没法从社保基金领对应的待遇,所有的工伤相关花费和赔偿,都得由公司全额承担,这和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是完全分开的两笔钱,不能互相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