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解除的最终赔偿金额从来不是单位随口定的,得结合法定的具体情形和你的实际工资标准来核算,大家别被单位说的“只赔半个月工资”这类说法糊弄过去。
先说说最常见的经济补偿金,这种对应的是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比如你生病痊愈后没法再胜任原岗位,单位调岗后你还是做不了的无过失性辞退,单位经营出现困难走正规流程的经济性裁员,或是双方好好谈妥了由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情况。计算的时候就看你在这家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干满一年就能拿到一个月的工资,干了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直接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就能拿到半个月的工资。这里的月工资不是你到手的实发工资,是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里面除了基础计时工资,还有平时发的奖金、津贴补贴这类所有的货币性收入。要是你这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比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还高,就会按三倍的数额封顶计算,而且这种情况下补偿的年限最多也只能算十二年。
要是单位完全没正当理由,也没走任何法定流程就直接把你开了,这种属于违法解除,你能拿到的是前面说的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这部分是对单位违规操作的惩罚性赔偿。
也有一些情况单位完全不用给你补偿或是赔偿,比如你自己主动提离职,同时单位也不存在拖欠工资、不交社保这类过错,或是你自己严重违反了单位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重玩忽职守、私下谋利给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失,单位按规定做过失性辞退的。
真要是和单位在补偿金额上扯不清,你提前把自己的工资流水、单位发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打卡记录这些能证明劳动关系和薪资标准的材料整理好,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交申请主张权利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