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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过后还可以变更合同签订的主体么?合同签订主体变更的意思就是可以变更合同主体的意思对么,那具体来说,什么是合同签订主体变更,它的特征有哪些呢?

帮助10人 10w+浏览 匿名 2018-04-27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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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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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签订主体变更的特征有以下几部分——
    第一 合同的变更仅是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而合同的当事人保持不变合同有效成立后,其主体和内容均可能因某一法律事实而发生变化,但此处的合同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化,合同主体的变动属合同转让的范畴。合同内容的变化,可表现为合同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规格、价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履行时间、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合同内容的某一项或数项发生变化(如标的物数量变化,价款也随之变化)。
    第二 合同的变更是合同内容的局部变更,是合同的非根本性变化合同变更只是对原合同关系的内容作某些修改和补充,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如果合同内容已全部发生变化,则实际上已导致原合同关系的消灭,一个新合同的产生,并且对原合同关系所作出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仅限于非要素内容,例如标的数量的增减、履行地点、履行时间、价款及结算方式的变更等等。在非根本性变更的情况下,变更后的合同关系与原有的合同关系在性质上不变,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学说上称为具有“同一性”。如果合同的要素内容发生变化,即给付发生重要部分的变化,导致合同关系失去同一性,则构成合同的根本性变更,称为合同的更新。何为重要部分,应依当事人的意思和一般交易观念加以确定,①如合同标的的改变,履行数量或价款的巨大变化,合同性质的变化等,都是合同的更新而非合同的变更。
    第三 合同的变更通常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也可以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合同的变更有两种:一是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合同进行变更,即约定的变更;二是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变更,即法定的变更。我国《合同法》第五章所规定的合同变更实际上就是约定的变更。
    第四 合同的变更只能发生在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合同未成立,当事人之间根本不存在合同关系,也就谈不上合同的变更。合同履行完毕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已经消灭,也不存在变更的问题。
    全文
    12 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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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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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签订主体变更 ,是指合同关系中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已经改变的现象。
    1、合同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而债务人则依据法律和合同负有实施一定的行为的义务。
    2、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债务人可以将其债务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这样,第三人可以取代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地位或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合同关系的主体。
    3、不论是改换债权人,还是改变债务人,都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移转给新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因此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分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
    全文
    14 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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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合同签订主体变更,合同变更的特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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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主体的变更
合同订立主体的变更,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改变人或人的现象。不论是改换债权人,还是改变债务人,都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移转给新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因此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分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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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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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变更合同有哪些特征?
用人单位变更了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用人单位发生了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升职或降职从而发生的劳动报酬、工作职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的改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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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名下有2套房征收房产税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一)对于个人购买其家庭仅有的一处房产(该家庭成员包括购置方本人、其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在内),且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者,将享有按照1%的税率缴纳契税的优惠政策;
而当所购房屋的面积超过90平方米时,则需根据实际情况,按照1.5%的税率来缴纳契税。
(二)对于个人购买其家庭的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同样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享受税收优惠。
具体来说,如果所购房屋的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那么可以按照1%的税率来缴纳契税;
但若所购房屋的面积超过了90平方米,那么就需要按照2%的税率来缴纳契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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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55退休的特殊工种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现行政策,针对特定工种的员工而言,其法定退休年龄呈现出较为特殊的规定如下:
首先,对于那些长期从事井下、高空、高温、极度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对身体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的工作岗位的员工,男性需达到55岁,女性则需达到45岁方可正式退休。
其次,若员工因疾病或非因公导致残疾,且经过医院出具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那么他们的退休年龄也将相应调整,即男性需达到50岁,女性则需达到45岁。
一、特殊工种的具体范畴主要涵盖以下八个方面: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
6.锅炉作业;
7.压力容器作业;
8.制冷作业。
二、对于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员工来说,他们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必须属于劳动部及国务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所规定的特殊工种范围之内;
2.在高空和极度繁重体力劳动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
3.在井下、高温等恶劣环境中工作累计满9年;
4.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5.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10年者,即可申请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手续。
综合上述内容,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对于从事井下、高空、高温,尤其是极度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对身体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的工作岗位的员工,男女的法定退休年龄均为55岁和45岁,而如果员工能够满足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条件,便可申请提前退休。
此外,对于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员工,他们应于每月的10日前向所在单位提交提前退休的书面申请。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所需具备的条件包括:
从事高空和极度繁重体力劳动岗位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等恶劣环境中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岗位工作累计满8年等等。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
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的,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
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
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
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
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
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
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茂名南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截至目前,在住宅地产征用过程中,根据即将修订的约定,每套住宅的迁徙费用将从原来的1000元提升至2000元;
对于非住宅建筑来说,这笔费用将按照合法建筑面积来计算,单位价格也将由原本的8元/平方米提高到现在的10元/平方米。
另外,临时安置费也会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新规定,每个家庭每月的安置费用将会从现有的1300元增加到新的标准1500元。
最后是关于室内装饰装修补偿的问题,依据新的规定,房屋简单装修部分的补偿金额将从原先的30元/平方米上调至50元/平方米;
而如果是精装修的话,补偿金额则会从60元/平方米提高到100元/平方米。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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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变更协议还是重新签订合同
在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况下只需要变更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即可,但变更劳动合同条款也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主体变更通常是指公司发生了分立或者合并这种情形,如果相关条款变更的内容比较多,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能重新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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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公司主动解除员工合同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1.对于企业决定与其雇员通过协商达成劳动关系的解除而言,举足轻重的是必须与之签订详尽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文件;
毋庸置疑,这样做有助于维护双方合作关系的稳定和透明度。
2.当企业试图与员工进行协商,以达到解除劳动关系的目的之时,务必遵循公正、平等和自愿以及守信的基本原则。
切勿采用任何欺骗性或强制性的手段,因为这将破坏协商过程的公允性和可信度,从而导致协议无法生效。
3.然而,即便法律规定了某些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足够充分,但在实践中,企业还是应该致力于通过协商的方式,与员工达成共识,最终得以解除劳动关系。
这种方式不仅体现了法律的精神,更能增进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互信与理解。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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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合同变更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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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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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的欺诈合同可变更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若是订立的合同存在欺诈的情况,则属于无效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变更该合同或者撤销该合同。因此,欺诈合同是可以进行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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