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专利或者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应缴纳增值税。营改增全面推开,建筑业由营业税3%税率,改为征收11%的增值税。
试行方案:
1、允许试点前已签订合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保持改革前后税负基本平衡。
2、对建筑业普遍存在的甲方供料,导致施工方进项税减少的问题,通过对施工方计税销售额中剔除材料价款的方法予以解决。
3、对在施工现场建设的临时设施等不动产,允许一次性抵扣所含进项税额。
4、对从事纯建筑劳务或清包工企业,允许其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
5、将现行商品混凝土简单计税办法调整为一般计税办法,增加建筑业可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