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次责任交强险赔偿比例分两种分配赔偿责任方式的不同点在于先分配交通事故的主次责任再由承保商业险的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还是先由承保商业险的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再分配交通事故的主次责任。《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第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在适用上,主要是对不足部分理解存在分歧。但从保险法的立法目的来看,保险法保护的是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到商业保险,保护的是车主及驾驶人的合法利益而不是受害人的利益。区分交强险与商业险的立法目的是准确认定分配赔偿责任方式的关键。因此,笔者认为本案中的分配赔偿责任方式更贴近立法目的,符合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