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这就说的很清楚,你的4问题显然没有劳务分包资质不能签订。
3问题,进行专业分包是可以的,合同法只是说主体结构不能分包,桩基工程属于地基处理工程,并不属于主体工程,所以专业分包是可以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2001规定:“桩基子分部工程”属于“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不属于房屋主体工程。
关于总承包分包劳务合法吗的问题,上面的内容可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