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者在工作的时候发生意外伤害的,是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是工伤的,用人单位是需要负责的。如果有工伤保险的,可以申报保险赔偿。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由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申报工伤时间,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也就是导致职工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无法认定工伤。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规,判决用人单位赔偿职工应享受的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请求权和民事赔偿请求权是两个不同的请求权,任何法律法规没有从实体上否定工伤职工的民事赔偿请求权。
在找用人单位报工伤前,需要确定有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只有能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雇佣关系,才能报工伤。
在确定了报工伤条件后,还需要注意的是时间问题,在时间上越早越好,但是也是有一个时间限制的,目前时间限定为30日内。
除去时间上,在报工伤前还需要自己去当地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证与申请。当然任何事情都有可能遇到特殊情况,遇到这样的情况可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通过申请时限来延长时间。如果单位不肯申报工伤,可以自己到劳动局进行申诉,申请法律援助。希望能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