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土地发包方具有监督土地合理利用、保护土地的权利,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是可以收回承包地的:
1.农民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并自愿将承包地交回的;
2.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村集体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注意,不包括林地。
3.犯罪服刑被依法注销户口的农民的承包地。注意:对服刑时间不长,一两年至于几个月就将刑满释放的人,他们行满释放后回家继续务农,应当给予其生活出路,对他们的承包地可以不做调整,由其亲属耕种。
4.承包人死亡,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为避免已有的承包地的承包方的继承人因继承而获得两份承包地,允许村集体收回该户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5.承包方农户丧失劳动力,无力继续耕种或者经营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6.承包方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或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生产经营,经发包方劝阻无效的;
7.国家建设的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
8.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并取得非农业户口的
以上就是承包土地集体如何收回问题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