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了车祸,交通肇事罪免予刑事处分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
受被告人被告人父亲的委托,律师事务所指派我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
首先,我谨代表本人及被告人,对被害人的不幸表示哀悼,并向他的家属表示深切慰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希望本人的辩护,能够得到受害人家属的理解和法庭的采纳。
接受委托后,辩护人深感责任重大,详细查阅了本案案卷材料,多次会见了被告人,同时对青浦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和分析,尤其是通过法庭调查和听取公诉人发表的公诉意见,使辩护人对本案的案情有了更为深刻地了解和认识。现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 关于事实及罪名的辩护: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主要理由如下:
结合本案,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主要证据是本人供述和报警人证人的陈述,且证人明确陈述没有看到事情发生的经过。(见笔录第页),也就是说只有被告人充足的供述,不能达到定罪量刑的标准。也不能排除合理怀疑,辩护人认为证据不足。
首先,被告人自己多次供述,没有看清撞到什么东西,且看到老人时候老人是在打呼噜,这么重要的情节,公安机关没有认真调查,撞到人和撞到其他东西是明显不同的,公安机关可以做实验;老人为什么打呼噜,是被别人撞的还是其他原因,公安公诉机关么有查清该事实;
现场痕迹无法鉴定,车速么有经鉴定,且被告人的车经检测是非常正常的,公安机关凭颅脑损伤就认定被告人的行为,属于证据不足;
本案时间是下午六点多,行人很多,但本案没有一个目击证人,就是说没有直接证人,本案间接证人证人是没有看到事情经过。
二,关于量刑,辩护人结合刚才的法庭调查,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本案被告人具有如下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及可以适用缓刑的材料和意见,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希 望法庭在量刑时能够充分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