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个是违法的。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产假期间也是要支付相应的工资的。相关的法律规定有: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北京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产假工资按照产假期限和生育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以最低的1786.55元计算,98天的产假工资为5836.06元(1786.55÷30×98)。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生育保险的话,那是由基金来支付你的工资的,具体标准为你所在的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生育保险的话,那就是单位来支付你的工资,具体标准为你本人产假前的工资标准。
1、建议产前的检查费用不要使用市民卡
2、生育医疗费超过支付标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开支范围的,4000元(含)以下的费用,由个人支付,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给予补贴4000元以上的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3、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社保交纳基数支付,由社险办直接支付给公司,再由公司转付给员工。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不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所以,如果单位要是不发的话,您可以投诉或者是申请劳动仲裁的。